机构职能

2019年6月27日   点击人次: 70146   

研究生处、学科办机构职能

 

研究生处学科办是负责学院学科建设和研究生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学院的学科建设和研究生的招生、培养、学位、质量监控与评估等工作。

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研究生招生计划制定工作;

2.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工作

3.研究生报名、命题、考试、评卷、复试和录取等有关工作
  4.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度编制

三、研究生培养

1.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2.研究生公共课教学工作安排与管理

3.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及课程建设、教材定制等相关工作

4.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教学质量检查和教学监督

5.研究生教科研项目管理工作;

6.研究生的学术成果与学术交流活动

7.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撰写工作;

8.研究生教务管理平台管理工作;

9.研究生处网站建设

三、学位管理

1.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组织工作
2.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与盲审管理工作;

3.导师的遴选和考核工作

4.导师培训工作;
5.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6.省教育厅组织的学位论文抽检工作;
7.省级优秀学位论文的申报工作
8.研究生学历、学位信息注册与报送工作;

9.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

四、研究生管理

1.研究生档案管理工作;

2.研究生三助管理工作;

3.毕业研究生最具艺术才华奖评选工作。
  五、学科建设

1.学科建设工作

(1)根据学发展需要和学科结构布局规划,研究、制定和执行学校学科规划;
  (2)国家学科评估的申报工作,协调学科评估过程中数据采集等相关工作;

(4)其他学学科发展与建设的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

  2.学位点建设工作

(1)学位点的申报、评估工作;

(2)学位点建设工作队伍建设、梯队建设、成果培育、专项经费管理、制度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