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2019年6月27日 点击人次: 70146
研究生处、学科办机构职能
研究生处、学科办是负责学院学科建设和研究生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学院的学科建设和研究生的招生、培养、学位、质量监控与评估等工作。
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研究生招生计划制定工作;
2.研究生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3.研究生报名、命题、考试、评卷、复试和录取等有关工作;
4.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度编制。
三、研究生培养科
1.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2.研究生公共课教学工作安排与管理;
3.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及课程建设、教材定制等相关工作;
4.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教学质量检查和教学监督;
5.研究生教科研项目管理工作;
6.研究生的学术成果与学术交流活动;
7.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撰写工作;
8.研究生教务管理平台管理工作;
9.研究生处网站建设。
三、学位管理科
1.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组织工作;
2.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与盲审管理工作;
3.导师的遴选和考核工作;
4.导师培训工作;
5.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6.省教育厅组织的学位论文抽检工作;
7.省级优秀学位论文的申报工作;
8.研究生学历、学位信息注册与报送工作;
9.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
四、研究生管理科
1.研究生档案管理工作;
2.研究生三助管理工作;
3.毕业研究生最具艺术才华奖评选工作。
五、学科建设科
1.学科建设工作
(1)根据学院发展需要和学科结构布局规划,研究、制定和执行学校学科规划;
(2)国家学科评估的申报工作,协调学科评估过程中数据采集等相关工作;
(4)其他学院学科发展与建设的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
2.学位点建设工作
(1)学位点的申报、评估工作;
(2)学位点建设工作(队伍建设、梯队建设、成果培育、专项经费管理、制度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