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 结项工作的通知
2025年11月3日 点击人次: 866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 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吉林艺术学院2023年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简称“省级教改课题”)开展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3年度立项建设的一般课题,及具备结项条件的重点课 题。
二、结项条件
坚持从严结项,突出应用实效。省级教改课题申请结项需满 足以下条件:
(一)完成申报书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形成完整 的研究成果。
(二)能够反映和解决当前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 和热点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
(三)研究重视改革创新的实践效果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
理论结合实际,注重科学性和实践性,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显著成 效。
(四)成果有创新、有特色,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 推广应用价值。
三、结项要求
省级教改课题支持多样化成果结项,成果的形式可以为论 文、专著、教材、咨政报告、教学质量成果的一种,内涵必须与 课题主题高度相关。基本要求为:
(一)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应提供文章最终成果(可凭编辑 部录用通知先结项后发表,延后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 一般 课题至少公开发表以课题组成员为第一作者的与课题研究相关 的省级教研论文1篇;重点课题至少公开发表以课题组成员为第 一作者的与课题研究相关的核心期刊教研论文1篇。课题组成员 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吉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 革课题”及课题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项评价材料。
(二)成果形式为咨政报告的,报告内容应与课题研究内容 高度相关,重点课题结项使用的咨政报告应获得厅局级及以上领 导肯定性批示或地厅级以上机关部门以正式公文采纳, 一般课题 结项使用的咨政报告应获得县处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机 关部门以正式公文采纳。
(三)成果形式为教学质量成果的,应是教育部或省教育厅 批准或认可的教学成果、专业、课程、教材等。重点课题应获得
1项项省级成果,一般课题应获得1项校级成果。
四、其他事项
(一)省级教改课题因客观原因需申请延期结项的,由课题 承担高校向我办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予以延期。原则上只可 申请延期结项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一般课题的延期申请 由所在单位审批,重点课题的延期申请由所在单位签署明确意 见,以书面形式报省教育厅审批。
(二)省级教改课题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结项:材料、 数据弄虚作假;未能完成研究计划,预期成果未能实现;结项成 果与课题主题内涵不相关;结项成果产生时间与课题研究周期不 符。首次未通过结项的,限期1年内整改完善,参与下一次的结 项验收。
(三)各院统一将本单位所有结项材料于11月24日(周一)中午12点前,以压缩包形式(培养单位命名)发送至1569421659@qq.com邮箱。结项材料包括:《结项验收书》(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附件1)、《结项汇总表》(培养单位命名)(附件2)、《延期结项汇总表》(培养单位命名)(附件3)、《结项研究报告》(项目负责人命名)(附件4)及佐证材料(出版成果可只提供版权页)。
联系人:赵老师、葛老师;联系电话:0431-85626700
附件:
1.吉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项验收书
2.吉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项情况汇总表
3.吉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延期结项汇总表
4.吉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项研究报告
5.吉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吉林艺术学院研究生处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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