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艺术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5年9月25日   点击人次: 6841   


吉林艺术学院

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吉林艺术学院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能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艺术类科研、创作、教学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创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人才。

二、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通过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报考我院硕士学位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网络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1.网上报名要求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10月16日至10月27 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报考点以及我院在网上公告的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的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我院接收英语、日语语种考生。

3)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院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符合教育部招生政策可报考我院专项计划。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8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9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4.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考试

1.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分文化课和专业基础课两类,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需按照规定考点参加考试。

2.初试时间: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定于202512月20日至21(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3.文化课考试科目:政治理论(满分100分),外国语(满分100分),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4.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2门,由我院自行命题,每科满分为150分。

5.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复试时间、地点、考试范围及复试办法和程序在吉林艺术学院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7.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原则上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

8.我院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我院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该计划接受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9.我院在复试前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1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1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12.我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调剂

我院的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院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我院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我院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2.我院在复试中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也可组织思想政治工作、招生工作等部门工作人员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3.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录取

1.我院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按照吉林艺术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原则,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能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4.考生拟录取后,请到各地市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将在我院网站通知中写明。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 (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6.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

、违规处理

1.参与考试招生相关工作的人员,如本人报名参加本次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应主动向本单位申请全程回避;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报名的,应主动向本单位申请在影响保密、公平的必要环节和特定工作时期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的应主动报备并全程回避。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其本人或直系亲属、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的,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本单位的,应主动报备并全程回避

2.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信考试。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4.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5.严禁招生工作人员接受考生及家长赠送的礼金和有价证券,以及可能影响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的宴请等消费娱乐活动。

6.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等要求,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监管和依法整治。

对社会培训机构违规开展辅导培训或发布虚假招生宣传(广告)骗取钱财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严禁我院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导活动。严禁自命题科目相关命题人员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考研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相关人员须作出书面承诺。严禁学院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7.考生认为所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招生单位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举报的,应当依规依纪依法处置

考生对招生单位作出的书面答复不服的,可向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

十、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

我院招收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

、毕业生就业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国际交流

经过多年的合作与交流,目前我院已与英国、美国、俄罗斯、加拿大、德国、韩国、日本、新加坡等1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36所著名艺术院校建立了友好校际关系。学校建有两个国家级中外人文交流平台:教育部中俄高校艺术交流基地、中俄艺术高校联盟,并连续举办14期教育部俄罗斯艺术大师班、10期中俄艺术高校联盟系列活动,提升了学校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学院与英国约克大学、英国哈德斯菲尔德大学、英国伯恩茅斯艺术大学开展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还同澳门城市大学、台湾艺术大学、台湾中国文化大学开展学生交流,拓展国际艺术视野。学院邀请众多的国际高水平艺术家来我院教学、工作,为师生提供更多的学习与交流机会。

、考生须知

1.我院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类别分为两类: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2026年拟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143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91人,在录取阶段,我院将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生源情况及学院发展需要,对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

2.我院学费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5000元。

3.我院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奖励机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3)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5)毕业生评优;(6)创新创业奖学金

4.学生住宿根据入学当年我院宿舍分布情况具体安排,住宿期限以录取专业的学制为准,对超过学制年限的研究生,学校不再安排住宿。

5.我院招生考试所有信息(初试要求、复试相关要求、参考书目、复试名单、录取名单等)将在吉林艺术学院网站(研究生处)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院校信息、网报公告)中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

我院网址:www.jlart.edu.cn

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jlart.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传真:0431-85618202

培养单位在各校区的分布:

自由校区:音乐学院、舞蹈学院艺术研究院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695号。

红旗校区: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新媒体学院,地址:长春市红旗街2077号。

建设校区:动漫学院、艺术教育学院、流行音乐学院,地址:长春市建设街2663号。

松辉校区:戏曲学院,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松辉路226号。

繁荣校区:戏剧影视学院、艺术管理学院东北民间艺术研究中心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76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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